建 筑 工 程 一 站 式 申 报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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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如何找到项目编码和管理密码?
项目编码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施工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之前就已经在各设区市一地化平台上办理项目登记时获取的项目编码,管理密码在项目登记时由系统自动产生。 通过项目登记时录入的电子邮件地址可以获取对应的项目登记的管理密码,也可以跟项目所在地的项目登记审核部门索取管理码。 问题二、登录后(输入了正确的项目编码和管理码),系统无反应 这主要是因为弹出式窗口被浏览器拦截所致,可按如下步骤解决: 1、如果是IE8、IE9,请使用32位的浏览器,程序路径“C:\Program Files (x86)\Internet Explorer\iexplore.exe“。如地址栏中有图标可直接点击之进行设置。 2、如果是IE10及其以上版本,设置浏览器的兼容性,打开IE浏览器,找到“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将网址填入“添加此网站”下输入框中,点击【添加】。如下图所示; 3、如果是360浏览器,请按下图所示进行设置: 4、如果您安装了如QQ电脑管家等其他杀毒软件,针对本网站请屏蔽其拦截广告功能或关闭该杀毒软件。 问题三、扫描件上传窗口左上角未能显示【添加文件】按钮,或看不到上传的扫描件。 这主要是因为您的操作系统缺少flash插件,请点击下载flash插件并安装,如果安装失败,请到360软件管家下载安装。 如果安装成功后仍然无效,请在扫描件管理窗口上按“Ctrl"+"N”键,然后设置浏览器的兼容性,再重新打开上传页面即可。 问题四、各地项目登记的联系方式如下(用于咨询项目编码和管理密码): 南京、无锡、徐州、张家港、苏州工业园的项目编码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南京项目,联系人(河西政务大厅项目编码窗口),电话:025-68505208,QQ:920809118(南京市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无需验证,直接留言咨询) 无锡项目,联系0510-68783364 徐州项目,市场处:0516-66998060 靖工 0516-66998062 桑工 苏州市项目,住建局信息中心:0512-65109046 张家港项目,联系电话:4008503300 苏州工业园项目,时工 13338002839 其他城市请联系当地项目登记审核窗口。 问题五、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电话
友情提醒:为确保施工许可并联审批顺利开展,及时解决建设单位、管理机构在实施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在业务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按照办理事项与厅相应的管理处室及系统开发单位联系(使用自有质监、安监系统的,请与本地相关部门和系统开发单位联系)。 问题六、施工合同已备案,新增申请时选不到施工合同 这是因为您当前所使用的项目编码与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备案时所使用项目编码不一致,请与施工单位确认项目编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使用施工合同备案时的项目编码及其管理码进行一站式申报。 问题七、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或审查合格书选不到怎么办? 勘察设计合同或审查合格书可在资料准备环节手工录入相关信息,监理合同必须在省监理行业管理系统备案后才可以选择或补选(早期监理合同可进行补备)。 问题八、相关资料范本下载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五方责任主体法人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问题九、如何在申报端打印施工许可证? 直接在申请列表中点击施工许可证号码即可实现电子施工许可证pdf文件的下载,使用pdf阅读器即可实现打印。 问题十、同一台电脑能否同时进行多张施工许可申请? 不能!建议一台电脑只打开一个申请窗口进行操作,否则容易产生数据紊乱! 问题十一、项目地址栏地图标注时无法操作。 请将百度地图http://api.map.baidu.com加入兼容性视图和可信任站点。 问题十二、2017年9月20日前已办理过质安监手续,是否需要在一站式申报系统中重新申报? 如果9月20号前监督通知书已签发,则直接在一站式申报系统中上传通知书的扫描件即可,不需要重新报监(切勿提交申请);如果已申报但未签发,则需要在一站式申报系统中重新申报。 问题十三、勘察设计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何增加? 需要在备案合同栏目下先增加勘察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责任单位列表中会自动加入对应的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直接在此补足相关信息即可。 问题十四、质监或安监已办理,发现数据错误,如何处理? 目前可以分别退回,分别进行调整,如果数据有冲突,均以施工许可发证后的数据为准。 问题十五、从施工合同载入的安全员人数不足,如何处理? 需要施工单位在省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在线工程安全员新增”模块下选择输入,保存后,人员信息会将自动填入一站式申报系统的责任单位表。 问题十六、安全报监受理通过后,质监或施工许可需要多次申请,如何操作? 如果是2017年9月20日以前已经取得安监通知书的项目,不需要再进行网上申请,直接在施工许可申请提交前上传安监通知书即可; 如果是2017年9月20日后提出的安监申报,则首次申请时必须与施工许可并线申请,在施工许可发证后再次申请时,直接在施工许可必备资料的安监通知书栏目下添加导入上次的安监通知书即可(这时切勿再次提交安监网上申报)。 问题十六、申报提交后,相应的审批系统看不到,怎么办? 申报或申请数据提交后,审批系统有一个排队接收和解析的过程,请耐心等待并留意观察【申请审批日志】,并可按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提交后备注栏目有内容,则意味着提交失败,请稍后再进行提交或咨询审批系统客服人员(联系电话参见问题五); 2、如果提交后有退回信息,则意味着接收解析失败,需要按要求修正或补足相关内容,才可以重新提交相关申报或申请; 3、如果审批日志显示已提交且备注栏为空,请耐心等待或咨询审批系统客服人员(联系电话参见问题五),或在十分钟后再重新提交相关申报或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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